各学院:
由新华通讯社湖北分社、湖北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第二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于3月正式启动。参选对象、条件及奖项设置如下:
一、参选对象
第二届“长江学子”参选对象:湖北省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参选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品学兼优。
2.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勇于创新,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果。
3.学以致用,开拓进取,大胆创业,创办企业取得明显成效。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
1.奖项设置:设“长江学子”创新奖10名,“长江学子”创业奖10名,“长江学子”优秀组织奖10名。
2.对“长江学子”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奖牌。
请各学院参照以上条件(详情可参阅附件1),积极配合“第二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选拔、推荐1名优秀的创新或创业典型,并将学院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截止时间为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涛 周丹
联系电话:027-67867625
电子邮箱:ccnutw@qq.com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