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务处定于11月25日—12月9日对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质量进行期中检查与评估。此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检查评估内容
(一)学院自查与自评
1.学院自查与自评时间:11月25日—12月2日
2.自查与自评项目
(1)检查本学院专业主干课建设情况。
(2)检查本学院通识核心课建设情况。
(3)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情况,重点检查通识核心课和专业主干课的上课情况(含领导听课、同行听课记录等)
(4)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座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学院通识核心课、专业主干课、必修课数字资源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学期教学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等。教师和学生应尽量分布在各专业,学院教学负责人、学院督导员应参加座谈会。
(5)完成学院期中检查自查报告
(二)学校检查与评估
1.学校检查时间:11月25日至12月9日
2.学校检查项目
(1)检查学院期中自查自评报告(含各学院听课次数统计等)
(2)参加学院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对学院通识核心课、专业主干课、必修课数字资源等建设情况、学院对第三学期教学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
(3)课堂教学检查
教务处工作人员和教学巡视员深入课堂听课,除了检查教师教学规范及效果外,还要重点检查学生的学风状况,并在课下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学生对该课堂的意见与建议。
二、检查评估要求
1.做好计划安排
请各学院紧密联系本院实际,认真做好检查与评估的工作安排,将本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的工作计划以电子邮件发送到yaoke@mail.ccnu.edu.cn,主题注明“××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计划”。
2.反馈信息,及时整改
各学院在检查评估过程中,除了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各种信息外还需进行整理、分析和反馈。对好的典型或成功经验要在学院内或学校宣传和推广;对于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调控。
3.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1)请各学院严格按此次检查的项目完成学院的期中检查自查报告,并及时将文字材料提交给教学检查组。
(2)请教务处老师和教学巡视员于12月16日前提交听课记录至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
(3)请各检查组认真做好学生评教座谈记录并提交小组检查小结。
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