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5〕161号】,从2015级开始,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开始实施学分制收费。2015—2016学年第2、3学期课程学分已请学院进行核对,现决定收取2015—2016学年第2、3学期课程学分学费。
一、缴纳时间
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10日
二、缴纳对象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2015级以后入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三、缴纳方式
登陆财务处首页中的华中师范大学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缴费
四、注意事项
根据学分制管理的要求,请同学们自觉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课程学分学费。没有进入绿色通道,又不按要求缴费的同学,将被纳入学业诚信问题。
有问题请咨询张老师,67863553。
教务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