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对象
主要用于资助具有较好科研潜力和应用前景的学生课外学术科研课题,包括各学院符合“挑战杯”参赛条件且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的作品,重点考虑2018年“挑战杯”校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作品。
二、立项数量
将筛选确定15个左右的重点培育作品。
三、基本要求
1.申报作品成员须为2019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2.申报的作品内容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专业。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申报作品必须为2019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4.每个作品均应聘请一位或一位以上的专业教师作为本作品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了解学科前沿、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每位教师每次指导的作品不得超过2项。
四、作品支持与作品管理
1.作品支持。作品经筛选确定入围后,校团委将在技术指导、活动场所、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2.作品管理。校团委、学院团委将共同对作品进行管理。学院团委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具体负责进度监控、智力支持、资源整合和包装转化等工作。校团委将对所有作品进行定期检查验收,对不作为的作品进行淘汰,对相关学院团委进行处罚。在资金支持方面也将考虑项目的实施程度与所获成果进行合理分配。
五、时间安排
1.作品申报(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21日)
请各学院大力宣传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重点培育作品的指导与包装,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挑战杯”重点培育作品申报书》(附件1)。请将申报材料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交至逸夫化学楼302室马莹老师处,电子版附件1、附件2发送至邮箱467987620@qq.com。材料截止时间11月19日12:00。
2.作品评审(2018年12月—2019年1月)
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对作品的可行性、实用性、创新性等进行评定,确定重点培育作品。
3.作品完善(2019年1月至4月)
针对专家意见进行重点完善培育。
4.作品答辩(2019年4月至5月)
根据完善进展情况组织重点培育作品答辩会,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省赛。
附件:
1.《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挑战杯”重点培育作品申报书》
2.《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挑战杯”重点培育作品学院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