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要求,现启动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国家助学金设两个等级,一等资助标准:4000元/人;二等资助标准:3000元/人。
我院名额:一等资助标准:70人,二等资助标准:107人。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2016-2019级非公费师范专业在校生
三、申报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流程
1. 学生自愿申请(10月23日-10月24日)。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于于10月24日下午17:00之前将申请表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同时还需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学校门one.ccnu.edu.cn,登录学工系统)学生资助栏目进行网上提交。
2. 学院评审小组初评(10月25日-11月5日),完成线下材料初评和线上数据审核(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开展等额公示3个工作日。
3.学生资助中心审核(11月6日-11月7日)。
4.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11月8日-11月12日),并报送教育部审核。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为基础。
2. 评审须按照既定流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切实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落实精准资助。
3. 广泛宣传资助政策,注重教育引导,以评审工作为契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
4. 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联系。工作联系人:安晓蕾,电话:027-67867956。
附件: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