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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校级社会类奖学金(部分)评审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点击率:

年级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文件以及各校级社会类奖学金相关管理章程,现将2019年校级社会类奖学金(部分)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  

(三)二年级以上(包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

 

二、各奖学金设置及具体申报条件

(一)朱友军奖学金

1.面向对象:博雅计划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文学院不受博雅计划学生限制)

2.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10000/

2)资助名额:我院可推荐1

3.申报条件:成绩优秀,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逸华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奖项设置:资助标准为2000/人,我院推荐8

3.申报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感恩意识强;

3)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上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无不及格科目。

(三)桂苑之歌爱心公益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奖项设置与名额 :资助标准为2000/人,我院推荐1  

3.申报条件  

1)学习刻苦,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无挂科情况;

2)我校注册志愿者或者爱心公益类社团的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和爱心公益类活动,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优秀干部”称号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桂苑书香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奖项设置: 资助标准为1000/人,我院推荐2

3.申报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属于特别困难或困难型;

2)在当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资助项目;

3)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4)努力学习,积极上进,上一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上一学年度被评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或其他单项积极分子。

(五)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2)资助名额:我院推荐1全校共奖励10人(包括研究生)其中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

3.申报条件  

所学专业为文史及综合类学科领域,并在文化创新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六)精诚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 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

2)资助名额:我院推荐2人,全校共奖励22人(包括研究生),一等奖4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10

3.申报条件

在科研、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

(七)世纪鼎利奖学金  

世纪鼎利奖学金设专业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三类。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奖项设置与名额:我院推荐4人,全校奖励60(包括研究生)

1)专业奖学金:一等奖4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12人;

2)综合奖学金:一等奖4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12人;

3)励志奖学金:一等奖2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6人;

3.申报条件

1)专业奖学金

A.必须是通信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B.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在年级专业排名前30%

C.要求取得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英语成绩排名在年级专业排名前30%

D.同等条件下,评奖年度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的学生优先;在学院的科研项目取得出色成果的学生优先;在学院级及以上各类比赛(需是专业领域内相关比赛)取得奖项的学生优先。

2)综合奖学金

A.积极参加或开展各类学生活动;

B.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在年级专业排名前60%

C.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党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在学院级及以上各类学生活动、比赛中取得奖项的学生优先;主导组织过学院级及以上大型活动(如晚会、比赛、文化节等)的学生干部优先;曾有过支教或不少于4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经历的学生优先。

3)励志奖学金

A.家庭经济困难,属于特别困难或困难型,须提供家庭月收入证明;

B.个人自立自强,积极上进,依靠正当途径缓解个人经济压力;

C.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在年级专业排名前60%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个人自主打印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奖学金申报表2019》(附件1,114下午17:00前进入学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学生资助栏目(通过学校门户one.ccnu.edu.cn进入)进行申请;申报者须同时提交PDF版材料(附件2),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其中,申请“桂苑之歌”爱心公益奖学金要求使用单独的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请用夹子夹住即可,不要装订;并于114下午17:00交至逸夫化学楼302办公室安晓蕾老师处

(二)学院推荐:

学院需在1111日前完成系统审批工作和差额推荐工作,并将材料交至资助中心  

(三)学校评审公示。学生资助中心于11月组织评审,并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终审结果。

 

四、相关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表与PDF电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学生资助中心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三)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四)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请遵循学校最新奖学金规则,以免浪费推荐指标。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奖学金申报表2019.doc

 附件2pdf电子版制作模板(2019.doc

 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桂苑之歌”公益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