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院全体师生:
为全面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创造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同时备战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和国赛,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重点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主要用于资助具有较高创新技术和市场应用前景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包括各学院符合“创青春”参赛条件,已实际投入运营并取得较好市场收益的项目。
其中,有项目入围2018年“创青春”国赛的学院原则上可申报3个项目,入围2018年“创青春”省赛的学院原则上可申报2个项目,其他学院原则上可申报1个项目。各学院申报的项目数量根据入围比赛等级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不重复累计。我院最多可报3项。
二、立项数量
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最后确定20个左右的重点培育项目。
三、选拔内容
根据《“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本次选拔完全依据“创青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赛制,将选拔“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公益创业赛”等2个主体赛重点项目。
1.参选资格
凡在2020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2项主体赛事。
2.参选方式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大赛章程的第十五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四、申报形式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2.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五、项目支持与项目管理
1.项目支持。项目经筛选确定入围后,校团委将在技术指导、活动场所、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2.项目管理。校团委、学院团委将共同对项目进行管理。学院团委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具体负责进度监控、智力支持、资源整合和包装转化等工作。校团委将对所有项目进行定期检查验收,对不作为的项目进行淘汰,对相关学院团委进行处罚。在资金支持方面也将考虑项目的实施程度与所获成果进行合理分配。
六、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5日)
请各学院大力宣传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重点培育项目的指导与包装,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认真填写《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2)或《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3),项目计划书要求及参考模板见附件4,各团队也可自行设计项目计划书。请于11月25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和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纸质版交至逸夫化学楼302马莹老师处,电子版材料以“项目名称+2020创青春重点培育”命名发送至467987620@qq.com。
2.项目评审(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
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对项目的可行性、实用性、创新性等进行评定,确定重点培育项目。
3.项目完善(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
针对专家意见进行重点完善培育。
4.项目答辩(2020年4月至5月)
根据完善进展情况组织重点培育项目答辩会,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赛。
附件:2.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3. 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4. 项目计划书要求及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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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