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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3届(2021—2022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点击率:

各学院(学部)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师范大学的育人优势,推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成长,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3届(20212022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开展我校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纪委办公室、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武部))、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

2. 23届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选拔、培养、派遣及考核等工作。

 

二、招募指标

我院可推荐2人(本科生选拔27人)。

 

三、选拔条件

1. 具备推荐学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应与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保持一致。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身心健康,符合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体检标准(附件1),并能通过学校心理健康中心的相关测试,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6.在省部级以上重大赛事中获奖,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在读期间有科研成果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7.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8.有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9.支教地所需的器乐专业学生可优先考虑。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推荐

1. 符合选拔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学生于2020922日(星期二)下午16:00之前将报名材料交至H302安导处。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附件4)、志愿服务申请书、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本科生院成绩专用章)、个人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统计清单、参加志愿服务的有关证明、教师资格证等。所有材料分别上交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暂时无法提供的,先写相应的情况说明提交,后续补交。凡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反馈至学院通报批评。

2. 各学院(学部)应设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生学生管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生教学管理工作的副院长、团委书记、纪委委员等任组员。

3. 各学院(学部)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后,按照分配指标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我院2人),于2020925日(星期五)下午上交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于上报前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若提交推荐材料时间截止后,学院(学部)推荐名额未用满,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留对空余名额再分配的权利。

4.     被推荐学生本人于2020925日(星期五)18:0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学院(学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三)学校选拔

1. 初试。内容为教师技能考察,包括板书、说课等,具体内容和方式另行通知。

2. 复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考察,具体内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含递补人员)参照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和标准一同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以免因递补人员无时间体检,无法完成招募计划。

(五)名单拟定及公示

经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我校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名单,并在学校公共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审批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用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并与入选志愿者签署《招募协议书》,组织入选者完成本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的相关工作,并将拟录用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名单上报上级团组织主管部门审批,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学部)及本人。

(七) 其他

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全国项目办发【20141号)规定,志愿者在录取后因升学、就业、出国、个人健康等主客观原因退出研究生支教团,学院(学部)应及时向学校项目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并酌情核减下一年度推荐指标或取消该学院(学部)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五、政策保障

1. 学校项目办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

2. 校团委将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开展各类培训和相关活动。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前往服务地支教前要参加校团委为期一年的实习培训和相关工作。

3.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4.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必须到学校对口支援地区从事为期一年的扶贫支教工作,期间要自觉接受校团委和服务单位的管理。

 

六、信息公开

1.23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校团委华大青年网站主页进行公示,主要包括工作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初试和复试的具体事项、录取信息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

2. 选拔面试全程录像、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

 

                                

 

附件1: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体检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4:第23届(2021-2022年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docx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中师范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