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创造意识,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同时为备战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和国赛,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作品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主要用于资助具有较好科研潜力和应用前景的学生课外学术科研课题,包括各单位符合“挑战杯”参赛条件且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的作品,重点考虑2020年“挑战杯”校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作品。
二、立项数量
将筛选确定15个左右的重点培育作品。
三、基本要求
1.申报作品成员须为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2.申报的作品内容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役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申报作品必须为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申报作品。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4.每个作品均应聘请一位或一位以上的专业教师作为本作品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了解学科前沿、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每位教师每次指导的作品不得超过2项。
四、作品支持与作品管理
1.作品支持。作品经筛选确定入围后,校团委将在技术指导、活动场所、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2.作品管理。校团委、基层团委将共同对作品进行管理。基层团委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具体负责进度监控、智力支持、资源整合和包装转化等工作。校团委将对所有作品进行定期检查验收,对不作为的作品进行淘汰,对相关基层团委进行追责。在资金支持方面也将考虑项目的实施程度与所获成果进行合理分配。
五、时间安排
1.作品完善(2021年1月至3月)
各团队针对指导老师等相关专家意见进行重点完善培育。
2.作品申报(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13日)
请各单位大力宣传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重点培育作品的指导与包装,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挑战杯”重点培育作品申报书》(附件1)。同有意向参与的团队于2021年3月10日12:00前将纸质版汇总表一份(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统一交至逸夫化学楼302办公室马莹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67987620@qq.com。
3.作品评审(2021年3月中下旬)
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对作品的可行性、实用性、创新性等进行评定,确定重点培育作品,同时针对专家意见进一步重点完善培育。
4.作品答辩(2021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
根据完善进展情况组织重点培育作品答辩会,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省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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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