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明德奖学金由我国知名慈善家钟瀚德先生捐资设立,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师范生,帮助他们提升综合素质,并鼓励他们在本科毕业后到中西部基层地区从事基础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和促进当地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关于2016-2017学年“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函》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明德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3—2016级品学兼优的免费师范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全校共计33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按照学校(2013)679号文件,明德奖学金计入2017年度奖励额度);
我院名额分配:2013级6名,2014级7名,2015级15名,2016级10名。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当年度参评成绩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20%(每年评选以上一年成绩为参评成绩,2016级以上一学期成绩为参评成绩);
(三)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热心社会工作,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经历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四)立志从事基层教育工作;
(五)已签就业协议但工作岗位不属于学前或基础教育(幼儿园或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具备评选资格。
四、评选流程
(一)网上申请。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3月9日—15日登录“i华大学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xssw.ccnu.edu.cn),在“学生资助”中申请,并按要求提交PDF附件材料(附件须含申请表、专业排名成绩单、公益服务证明等能支撑个人申报条件的材料,具体模板请参看附件1)。
(二)辅导员推荐及初审。请学院辅导员于3月16日—17日完成推荐工作。
(三)学院审核推荐。请学院于3月18日——21日完成初审工作。凡是通过学院审核通过后,申请学生须按要求(结合申请表要求及附件2)填写《明德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含纸质支撑材料),学院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后,将纸质材料集中送交学生事务大厅3号窗口。
(四)学生资助中心差额审核。学生资助中心将于4月10日前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学生进行差额评选,并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学校于4月15日前将评审材料寄送明德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终审。
五、工作要求
(一)学院须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严格资格审核工作,评选过程要向“立志从事基层教育工作的优秀学生倾斜”,严格把握“专业成绩排名前20%”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评选要求,需对申请表打印格式与填写内容严格把关,如申请表填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将取消本次评选资格,获奖名额不予更换和补充。
(二)评审或推荐意见须结合学生具体情况,从多个方面对该生做出全面评价,不得使用“情况属实,同意上报”的简单评价方式,评价内容须手写并签名;学院相关负责人须参考明德奖学金申请条件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三)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对明德奖学金获得学生开展育人工作(含之前获明德奖的同学),引导学生自主成立明德社团,并以社团为基本单元开展学生自我提升、相互帮扶和社会公益等活动。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鲍老师,电话67865161。
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3月9日